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&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:毕业于南京大学,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,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、讲证据、熟知法条、深谙法理;拥有十几年婚姻家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王勇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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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,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,协议离婚时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,而诉讼离婚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那么老公起诉离婚,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应诉?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,为大家一一介绍。
一、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?
1.离婚起诉状。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,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。
2.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,也就是结婚证原件。
3.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4.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。
5.夫妻共同财产清单。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、规格、件数、价值等方面的内容。
二、被起诉离婚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?
诉讼离婚被告需要如下材料:
1、答辩状,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;
2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;
3、诉讼答辩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材料;
4、其他材料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条
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
第一百二十五条
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、住所、联系方式;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。
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,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。
三、诉讼离婚管辖地有哪些?
1、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,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,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2、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3、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4、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5、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,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6、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,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,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
以上就是老公起诉离婚,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应诉的相关知识,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提起离婚诉讼时,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:起诉状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、相关的证据、子女出生证明等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,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,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,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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